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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第六章天狗·孤独

【书名: 非人生物见闻录 315、第六章天狗·孤独 作者:都广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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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风景优美, 天地高远辽阔, 但再美的风景在看了一个月后都会想产生审美疲劳。

葱岭终究不是雷泽,我就算腻了雷泽的水泽与森林也不会觉得疲劳,因为那已经是我漫长岁月中的一部分,深入神魂, 无法切割,可惜葱岭不是, 因此最后的几日我都是在慕士塔格峰下堆雪人玩。

认真说起来,我还挺少见雪山的,洪荒的时候四季并不分明, 一年四季难得下雪, 冬季大部分时候都只是降温,想要看漫天风雪得去北荒, 而北荒那种地方,做为一只冷血动物, 没有找虐的兴趣我都不会去。唯一去过的几次不是被娲灵那只驴友拖着去北荒的南部转了转就是为了追杀凶兽。

很少有心思与机会欣赏雪这种景色。

高岚来的时候我正好堆好了我的雪人,确切说也不能说是雪人, 因为雪人不管堆得多难看好歹有三分人形, 哪怕是圆滚滚的人形, 而我的雪人, 一点人形都没有, 是一只脸很像人脸,有着大肚子的龙形生物,爪子里还有一只雪狼, 一龙一狼仿佛在聊天,很有岁月静好的感觉。

岁月静好是尘寰说的,我表示了附议,而高岚,丫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狼够肥龙塞牙缝吗?”

我顿时就遗憾她怎么没死在路上。

“那不是肥龙。”我说。

高岚看了看龙形生物,又瞅了瞅我。“你手艺也太差劲了吧,居然给它塞那么大个肥肚腩。”

好想打死这瞎眼的混球,那是肥肚腩吗?老娘天生肚子就比较鼓,知不知道?天生的,不是肚腩。

然并卵,我才有收拾熊孩子的意思就被尘寰给拦住了。

“高岚你眼神不太好,那不是龙,是最初的雷神,那肚子也不是肚腩,肚腩拍着可不会有鼓声。”

我诧异,这家伙怎么这么了解我的本体?

尘寰小声道:“查阅古籍时看到的。”

这样啊,没想到我死了那么多年居然还挺有名的。

高岚却在这个时候道:“肥肉球拍起来应该跟鼓差不多吧。”

熊孩子真的很皮痒痒。

谁都别拦着我....好吧,这回貌似也没人拦我,尘寰随我了。

必须得说,被一群非人生物操练过的高岚的武力值放在地球上还真是最拔尖的,完全达到了普通人族的极限,再往上就得跳出人这个范畴了。然而,这点本事足够她收拾任何普通人,乃至从罗布泊跑到葱岭来,却挡不住我,揍了没一会我就觉得无趣了,这也太脆了,揍着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完全能理解少凰为何喜欢与强者战斗了,跟弱者打实在是太没成就感了。

我无奈的松开了高岚的衣服领子将人拎了起来。“算了,不揍你了,怎么这么久才来?迷路了?”

虽然我开的要求很变态,但以高岚如今的身体素质,挑战一下生理极限,早几天就该到了,却拖到如今踩着最后一刻到,多半是半道上遇到了什么事,其中迷路的几率最大。

“啊,不是,我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小落你能不能去看看他,他的样子不是很好。”高岚求道。

我诧异。“奇怪的人?多奇怪?”

高岚说:“他说他是人族,但他身上有浓郁的妖气,还能变成狗的模样。”

“半妖啊。”我道,这也不稀奇啊,华夏大地上半妖虽不能说海了去,但还真不少。

“不,他爸妈都是人族。”

我:“哦,那他祖父母外祖父母呢?”父系母系往上扒个几代绝对有非人。

遗传基因这玩意可不是y染色体只传男的,能通过姓氏查出其较为清晰的传递路线,生命信息只要是后代都能继承,不拘男女,不拘牛鬼蛇神,父母、父母的父母、父母的父母的父母....一路扒下去准能收获一张令人抓狂的基因巨网。

“他也怀疑过,但他祖上数代全是普通人族。”

祖上数代全是普通人族,这就有点稀奇了。

正好啃羊肉也啃腻了,换个地方换个口味也好。

高岚听了我的话,委婉道:“他那里只有羊。”

我顿觉无语:“这一片就没别的食物了?”

高岚理所当然道:“这里是西部,又不是东部。”

我更无奈了,羊肉味道虽然不错,但膻味重,偶尔吃还行,天天吃却是有点腻。这也就我的肠胃和人族的有区别,不然连着吃了一个月的羊肉,早该消化不良了。

尘寰道:“也不是完全不能换口味,你吃水果或馕吗?”

我道:“水果还行,旁的就算了。”

馕这种东西,啃个一两回还行,但啃多日,那还不如继续啃羊肉。

尘寰皱眉:“水果也不能当饭吃。”

我道:“那就继续啃羊肉好了,水果就当餐后解腻了,对了,要不要买些青稞和酥油,你应该吃这些吧?”雪狼属于寒带生物,青稞这一类高原作物应该适应良好。

“吃,再买点糍粑,这个你不至于也吃不下吧?”

“凑合。”

高岚说的那个奇怪的疑似半妖的人住的地方很有特色,在西域一带,离葱岭不远。只是,如今的西域与美人那年头的西域区别超大,美人那会儿,西域尚是水草丰美的富饶之地,如今的西域....沙漠化之地的滋味谁来谁知道。

虽然西域如今已是大片的沙漠,却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是沙漠,还有一些小小的绿洲的,而这些绿洲大多有人生活。

没被发现的绿洲很少,现代化社会,要找有没有绿洲,卫星一扫就扫到大概地形了,不需要像古代那样靠人的肉脚一步步去探索。

葱岭还算好,但那个人住的区域,只能说,曾经水草丰美,如今....黄沙漫漫。

然而,高岚要带我们去的地方恰好是一个被遗忘的绿洲。

绿洲面积不大,也就方圆两三里,却牛羊成群,黄羊藏羚羊都有,还都挺肥的,一看就很鲜美。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高岚无奈道:“那可都是国家保护动物。”

我哦了声做为回答,又不是我将黄羊藏羚羊弄成濒危物种的,便是灭绝了,因果也找不到我头上,我似乎没有估计所谓动物保护法的理由。

只是,考虑到这些牛羊显然是有人驯养的,我也就没真的顺手抓一头烤着吃。

绿洲里没看到人,估计办事去了,高岚不客气的带着我们入住了主人的家。

说是家,其实更像是帐篷,但说是帐篷,也不尽然,现代已经没有这样的帐篷了,感觉更像是古时候游牧民族一种叫穹庐的帐篷建筑物。看着是帐篷,实际上内部空间极大,跟小型宫殿似的。

自然,这座穹庐不至于跟宫殿媲美,但个头真的不小,目测了下,雪莹山庄那栋楼的空间都没它大。

帐篷用巨木与牛羊皮制成,感觉有不少年头了。

我问尘寰:“这里沙漠化多少年了?”

尘寰回忆了下。“七八十年了吧。”

我忽然有些好奇那位半妖的年龄,活了这么久,可能还没弄明白自己是怎么个情况吗?这片土地上可不止人族啊,半妖的情况找一些上了年纪的非人生物一问就能明白,至于拖到如今吗?

答案是,至于。

因为主人不在,而高岚之前走的时候就跟主人说过自己会带着人回来,因此高岚也就不客气的从主人在周围种植的果园里摘了新鲜水果回来吃。

别说,吃了一个月的羊肉后再来吃新鲜水果,好吃。

在我吃水果吃得满手都是汁水时帐篷的主人赶着一群藏羚羊和几匹马回来了,看到那个骑在成年马背上的人形生物时我好悬没噎着。

人是人它妈生的,妖是妖它妈的。

那么,人它妈就是人吗?妖它妈也是妖吗?

人它妈是不是人不得而知,但妖它妈还真的有可能不是妖。

这位生活在沙漠中的生物便是这种情况,他父母都是人,他却不是人,也不是半妖。

这个名唤沙子的孩童是土生土长的西域人,父亲是清代时因为文字狱而流放到西部的汉人后裔,母亲是维族人,算是个混血儿,生得很是精致。

这样的混血儿在西域一带并不少,沙子与旁人不同的是,他的身体生长很慢。

沙子生于咸丰三年。

就是清朝的那个咸丰,不知道这个人没关系,他的老婆肯定听说过——慈禧。

沙子刚生下来时是一只肉球。

沙子的父母不是什么太有文化的人,但也不是多迷信的人,至少不会效仿李靖在老婆怀胎三年生下只肉球后拿剑追着肉球砍。他们以为那是胎盘和胎儿混一块导致的,因此扒开了所谓的胎盘,然后真的扒出个婴儿。

到此为止还算常理能够解释的范围,但当别的婴儿都能跑能跳了,这只婴儿还是慢吞吞的爬着时就不免有些奇怪了。

沙子的父母以为这是因为孩子可能是弱智,虽心痛,到底也舍不得丢了孩子,但后来婴儿慢慢长大,智商正常,就是生长特别缓慢,却又不像侏儒只是个子不长,但面容还是能看出年龄,沙子是全方面的缓慢。

当别的孩子都成年娶妻生子了,沙子仍是稚童模样时,他的父母再迟钝也意识到了孩子的不一般,而彻底意识到这孩子可能不是侏儒而是非人生物则是沙子十几岁时的一件事。

上个世纪时的西部可不比如今,许多野生动物濒临灭绝,那会儿,如今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在当时可相当丰富,比如狼群。

那一年草原的冬季来得不仅早还来的特别冷,北方的兽群为了食物自然南迁,其中便有狼群,而沙子父子俩放牧回来时好死不死的就撞上了狼群,看狼群吊着的肚子,显然是一群饿狼。

父子俩都要绝望了,生活在草原上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狼群可怕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哪怕狼群可怕也不能改变人的这项本能。

沙子爹拼命的抽打着马,总算让马跑了起来,然而,一匹马两个人,后头追着一群狼,跑得过才怪。

马没一会就被狼群给抓破了腹部,肠子流了一地,倒在了地上成了狼群的餐食。

这支迁徙而来的狼群数量不少,明显是几只狼群组合起来的队伍,加上之前都饿得太久了,羊群和马并不够吃,就算够吃,这个时候也没狼会嫌弃食物多,冬季还有很久才过去呢,因此马一倒下便有狼盯上了父子俩。

沙子爹拔出刀跟狼玩命的拼了起来。

草原上放牧牛羊长大的人都不缺力气,力气不够也不可能驯服牛羊,反倒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被牛羊给怼趴下了。如今对上狼群,虽有刀,却也没一个照面就让狼给灭了,但面对的是整个狼群,一整个凶残且饥饿的狼群。

沙子爹才砍翻一头狼就被另一头狼给偷袭了,背上一大块血肉被活活撕下,鲜血淋漓。

群狼立时攻击得更猛了。

沙子目眦欲裂,想要冲上去救沙子爹,回过神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真的冲上去了,却不是以人的模样,而是以狗崽的模样。

养狗的人想来都知道,狗狗年纪小的时候可爱得让人心都仿佛萌化,不管是哪个品种的狗狗都不例外,但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除了一些专门的宠物品种,不少狗长大后是相当生猛的,毕竟,狗的祖先据说是狼。

只是,被当宠物养着,指甲都给剪光了,估计对着这样的狗,谁也想像不了狗的生猛。

那如果狗狗的指甲没剪呢?

如果狗狗的指甲比金刚钻头还要尖锐,比钢刀还要锋利呢?

虽是狗崽,但一只狗崽若有了上述的爪子,必然生猛无敌。

狗崽一口气将两回体型是自己数倍的狼给撕成了碎块。

意识到自己招惹了不能招惹的生物,虽然食物珍贵,但生命更珍贵的狼群叼上容易叼走的羊尸一溜烟的跑了,徒留一人一狗的父子俩懵逼对视着。

沙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沙子爹却是看了个一清二楚,自己的宝贝儿子突然就变成了一只雪白的狗崽,真可爱,如果没看到地上的狼尸体,狗崽身上的毛发也没有被狼血浇透的话。

沙子爹努力的说服自己,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在做噩梦,睡醒了就好了。

如此呢喃着,沙子爹下意识向着家的方向迈步。

被丢下的狗崽不由发出了榴榴的哀鸣声。

正榴榴的呜咽着便见沙子爹忽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做为一个普通人族,身上被狼活活撕掉至少半斤的血肉,伤口还不包扎,还赶路,不晕才怪。

狗崽赶紧奔了过去围着沙子爹转悠,始终没见沙子爹醒来,试着用爪子推了推,人没推醒,却被推得移动了位置。

狗崽目瞪狗呆的看着自己的爪子,虽然打小气力就大,但现在未免也太大了吧?

不论原因为何,这都是好事,狗崽用爪子剥下了狼皮将沙子爹包了起来一爪一爪的将沙子爹拖回了寨子门口,看着沙子爹被人发现,带走。

狗崽绕着帐篷转了好几圈,偶尔发出榴榴的声音,终于离去。

再之后狗崽就一直在流浪,因为变不回人形,流浪时便一直都是狗的模样,有时会被人捡回去当看家犬或宠物犬养,也有时会遇到流民,看到它就口水直流想逮了它打牙祭,自然,就没流民成功过。

狗崽的流浪生涯结束于某一次被寻找獒犬的猎人发现,虽然不是獒犬,但因为它的爪牙特别锋利,觉得是条好犬便用陷阱将其抓了起来带到大城里去卖。

那座大城叫拉萨,买下狗崽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狗崽能够闻到对方身上的亡者气息,却又诡异的存在着生机。

女人是家酒馆的掌柜,也是偶然发现狗崽,觉得这么一条有灵性看上去能化形了的狗就这么让人族给毁了也是可惜,便顺手救了下来。

狗崽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可以变成人形的,然并卵,他有那个能力却不知道该如何化形。

掌柜的虽觉得这条狗妖挺稀奇的,都有了化形的实力却不知如何化形,闻所未闻,但还是教会了狗崽如何化形。

狗崽化形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去找自己的父母,然而,离他当年离家已过去了三十多年,他的父母早已长埋尘土之下。

如果说流浪时还能告诉自己,自己有家,只是暂时回不去了的话,那么那个时候就是真的没了家。

狗崽回到了掌柜身边又学了几年,再后来便继续流浪了,居无定所,直到民国时因华夏东部战火纷飞为了躲避战乱才重新回到已经沙漠化的故土。

“这片绿洲是我用法术移了地下水脉,再掘了井灌溉出来的,是不是很美?”沙子问我们。

我用力点头表示赞同。

黄沙漫漫,只这一点绿,能不好看

不过,都移了地下水脉过来还这么黄沙漫漫,这一片的环境破坏究竟多严重?

侃了半天后发现沙子居然一直没提到主题,我不由问:“你不问我知道多少吗?”

沙子懵了下,过了一会才似反应过来。“你莫不是想说你还真知道我的情况?”

合着你就没信过高岚的话呀。

我道:“你先让我看看你的原形。”

高岚奇道:“你的眼睛不是能看穿一切妖魔鬼怪非人生物的原形吗?”

我随手将一块烤羊肉塞进高岚嘴里:“吃东西都塞不住你的嘴。”

沙子狐疑警惕的看着我。

我道:“我真没恶意,我就是有恶意,你不是我的对手。”

沙子思索了下,大概觉得也是这个理,但还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看我的原形?”

我理直气壮道:“确定一下自己的猜测。”

沙子迟疑了下很久,还是变回了原形,一直非常漂亮的狗崽,通身毛发洁白如雪,看着就很软和,撸起来更是软和令人爱不释手,反正我是舍不得撒手了,手感好好。

我邀请尘寰道:“尘寰尘寰你也摸摸,这手感比你还好呢。”

尘寰,尘寰一把将狗崽从我怀里拎了出来丢一边,狗崽赶紧化回了人形,我顿时就忍不住掐住了尘寰的爪子,正想问你干嘛便见这家伙变回了原形扑我怀里,下意识的撸了把,手感真好,再撸一把。

对了,我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正撸毛回忆着,尘寰便开口了。“沙子究竟是什么物种?地球上没见过这样的狗。”

我道:“当然没见过,那就不是地球上的物种,那可是天狗,大洪荒时的遗裔,据说是妖族占据核心的种族之一,单独占着一个非常富饶的中千世界。”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

沙子道:“我父母都是人族。”

我道:“但你祖先里有天狗,它的血脉在你身上出现了返祖,于是你成了一只从人肚子里钻出来的天狗。”

天狗一族的繁衍能力比大部分古神神民还惨淡,如今却能凭空捞着一只新成员,真是走了狗屎运。

沙子奇道:“狗的话,应该不会这么多年还长不大吧?”

我瞅了瞅沙子七八岁的模样,呵呵道:“天狗和你认知里的狗可不是一个物种,你想成年,那还得再过几千年呢。”

沙子默了。

我想了想,问:“你要不要去见见你的族人?当然,你不见也无所谓,但我肯定会通知阴山,也就是天狗一族的祖地,阴山收到消息后肯定会派人来找你。”

幼崽流落在外太令人不放心了,被人吃了怎么办?就算事后可以屠了凶手全族复仇,也没法让死者活过来,幼崽必须带回家好生养着才行,这是这一类长寿种的共同观念。

沙子闻言露出了怯怯之色。“它们能接受我?”

我斩钉截铁道:“肯定能。”

沙子思考了足足三天,在我打算告辞继续训练高岚时终于表示也想见见自己的族人。

我将雪莹山庄的地址给了他让他去找君长青,反正那家伙近来也是闲着,不如做点活雷锋的好事,当然,这也和我不知道天狗一族主要聚居地的空间坐标有关系。

“你的族人不会不喜欢你的,你要不放心,到时候呆得不开心也可以回来,雪莹山庄挺缺人手的,你的能力不错,到时候可以和我签个长约。”我如此安慰着还没出发就已经在紧张的沙子。

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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