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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喋血马尼拉

【书名: 晚清之开着战舰去穿越 第十九章 喋血马尼拉 作者:仰望天鹅的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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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2年5月,马尼拉总督府

菲律宾代理总督大主教曼纽尔正与到访的舰队指挥官拉莫斯中校共进晚餐。

拉莫斯说道:“总督阁下向国王陛下建议,再次对吕宋华人展开屠杀,是因为担心这些华人会对我们造成威胁吗?”

曼纽尔拿起洁白的餐巾,擦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华人的威胁?”轻“嗤”了一声,“我从来不认为华人可以对我们造成威胁。”

拉莫斯惊异的看着总督,“那总督大人为什么还要建议对华人进行屠杀?”

“噢,拉莫斯,我亲爱的朋友,有些时候,我们要杀人并不是因为他们对我们构成了威胁,更多的是时候,恰恰是他们对我们没有构成威胁。”

拉莫斯有些费解的看着曼纽尔。

曼纽尔解释道,“就如同一个娃娃,抱着金块,走在大街上。他虽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威胁。但是,任何人都会对他手里的金块感兴趣。因此……”

“你是说,华人就是抱着金块的娃娃?”

曼纽尔点头,“不错,他们就是抱着金块的娃娃。华人的经商头脑确实是不亚于犹太人的。他们可以从我们看不起的小摊贩、小理发匠、小厨师轻松的赚得一大桶金,成为数得上的富豪。可以说,他们已经控制了吕宋的大部分产业。”

拉莫斯说道,“您的意思,这些华人猪猡已经养肥了,可以宰了?”

曼纽尔大笑,“我的朋友,你的反应确实太快了,不愧是皇家舰队最年轻的上校舰长。”

拉莫斯兴奋的满脸通红,举起酒杯,“多谢总督大人拉上我一起发财。”

曼纽尔拿起红酒杯,“大家一起发财,还必须是大财。”

两个人相对奸笑。

西班牙在菲律宾的殖民军总数足有上万人,其中在马尼拉就超过了四千。这支部队高级指挥官都是西班牙本土过来的白人,而中级军官就由吕宋本土出身的土生白人为主了。

这些土生白人作为早期殖民者的后裔,凭借着先发的优势,往往占据着最广阔富饶的土地,佣使着大量本地土著甚至华人。

但是土地的收益几乎都是恒定的。毕竟,在农业社会,土地的产出是很难提升的。即使以汉人的精耕细作,一亩地的产出,经过千年的演变,从汉代到清代,单产不过提高了一百多斤,而这是以全家人扑到了土地上,花费了大量辛苦繁重的劳动换来的。粮食产量的显著提高还是在工业化以后,有了化肥才得以实现的。

高傲的西班牙人不可能下田劳作,而雇佣的人又是以土著为主。在西班牙人看来,这些未开化的土著猴子除了能吃,一无是处。让他们耕田甚至还不如让庄稼在田地里自生自灭的好。

为此,引入了大量的汉人帮忙耕作。

西班牙人不允许汉人拥有自己的土地,就是为了将汉人固定在自己的土地上,以维持他们的剥削地位。

不过,汉人不仅勤劳,而且聪明。他们不能有自己的土地,就从事自己能做的手工业或者商业。刚开始可能只是走乡窜户的买卖一些自家仿制的布匹,自制的食品,等等。靠着这些不起眼却是生活必需品的物品,华人积累了第一桶金,逐渐的发展壮大。

因而,即使没有土地,凭借华人的勤劳与聪明,超越了西班牙人与土著,掌握了当地的主要财富。马尼拉手工业、商业的主力就是华人。

西班牙人自然眼红华人的财富,就有了前几次的屠杀,借口却是华人的力量危急了自己的统治。

佛洛雷斯家族在马尼拉已经六代了,在土生百人中,算是一个数一数二的家族。他们凭什么拥有如此大量的财富?要知道,他们家族在马尼拉的第一代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士兵。

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的家族参与了历次的马尼拉大屠杀,获得了大量的华人的财富。然后凭借着获得大量财富,再贿赂到任的总督,从而政治地位节节升高。到了佛洛雷斯这一辈已经是马尼拉的中校职衔的警备副司令了,这已经是土生白人所能获得的军队里的最高地位了。

1762年6月13日,西班牙在菲律宾的总督正式颁布针对华人的屠杀令,命令“杀掉所能找到的一切中国人”,宣告所有华侨都是西班牙的叛徒,在什么地方发现,就在什么地方绞死。于是西班牙殖民者四处搜捕,形成一个“骇人听闻的屠杀*”。它们残酷地把10~15个人的辫子联结在一起,再系上石头,投入海河,活活淹死。殖民者的强盗行径勾画出吃人魔王的丑恶嘴脸。

佛洛雷斯等人兴奋异常的接下了这个命令。

当别人都在四处乱窜进入华人住宅时,佛洛雷斯却是在家族的长久熏陶下,“经验”丰富而老到。带着一队兵马,搜寻自己早就选定的目标。

第一个目标就是自己的隔壁邻居吴氏。这个家族在马尼拉也有三四代,积累的财富甚至超过了巧取豪夺的自家。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族的房子建造的充满了小桥流水的东方风韵,让佛洛雷斯垂涎已久。

佛洛雷斯急匆匆的闯入吴家大门,见人就杀

吴老太爷正在后院都弄着最疼爱的孙子。这是老三家最小的孩子,也是老太爷组嬉笑的孙子,此时只有三岁,长得白白胖胖的,还伶牙俐齿的,十分会讨好自己的爷爷。老太爷将他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宝贵,真是手心的宝贝。

正在嬉笑间,听闻前院的吵杂声。就拄着拐杖来到前院,却见前院已经一片血色,前面正站着自己的邻居。

只是一向度自己笑脸相向的佛洛雷斯,此时已经是一片狰狞。

“佛洛雷斯大人,这是何意?我们对于大人可是一向敬奉有加的啊。”

“老东西!上一次,我要你们家的铺子,你都不卖,现在,嘿嘿……”

吴老太爷自然知道此事。汉人在外乡一向表现乖巧,只要不是太过分,基本上都能忍受。如果佛洛雷斯给的价格合适,甚至稍低,也就卖了这间铺子。只是,佛洛雷斯只给了这间铺子价格的一成,这如何能够答应。

“你难道就因为这件事就敢这么做?”

佛洛雷斯哈哈大笑,“你看这是什么?”

将屠杀令丢给了吴老太爷。屠杀令上,大多数是西班牙文,但是一个大大的“杀”字,却是红色的汉字。那鲜艳的红色,看起来是那么的妖艳,那么的狰狞。吴老太爷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佛洛雷斯看着平日看不起自己的五老爷子柔弱无力的瘫坐在地上,面色更加狰狞,“老东西,我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现在,任我宰割了吧!我要让你在死前先尝一下人间最大的痛苦,那就是让你的亲人一一死在你的面前。”

命人架住了吴老爷子,自己却首先一刀痛死了吴老太爷最疼爱的小孙子。吴老太爷已经无力说话,眼眶与口角都渗出鲜血。

吴老太爷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意义死于屠刀之下,鲜血漫布了整个庭院。对于男性来说,死是唯一选择。但是,对于女性来说,死前却要遭受生不如死的*。

吴老太爷就这样,站立着,圆睁着双眼,逐渐没有了呼吸。临死前,并没有悲叹自家的悲惨遭遇,而是在悲哀,“何处才是我们华夏儿女的家园哪?”

吴家的遭遇,自然不是个例。

佛洛雷斯佛罗在搜罗了吴家之后,带着人马很快直扑街尾的张家。

暴虐的恶狼分成无数的小队,对着华人举起了屠刀。

整个吕宋变成了屠场,手无寸铁的华人就是那凄惨猎物。乌云遮日,血流成河,整个吕宋弥漫着一顾血腥气。

曼纽尔这些强盗,举着红酒杯,庆祝自己的大丰收。那鲜红的葡萄酒,就如同华人的鲜血,在这些屠夫们的嘴角,留下了一丝丝的红渍,如同地狱的恶魔在品尝新鲜的血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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